专业号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代厅拟定全省林业系统森林公园管理及森林旅游发展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关于森林公园管理、森林旅游事业发展建设的相关规定、意见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省林业森林公园发展战略,制定全省林业森林公园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编制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初审上报。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工作。

3、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对地方林业系统申报设立国家森林公园进行初审,并组织上报工作。代厅实施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等行政许可审批。

4、负责对各地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进行行业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

5、对全省地方林业各级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单位和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全省地方的林业系统各级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单位的信息统计上报。

7、组织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信息化建设。

8、组织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行业宣传推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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